2016年自行監測方案
企業名稱:太原市梗陽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清徐焦化分公司
編制時間: 2016年5月12日
一、企業概況
公司位于清徐縣清源鎮南約2公里處,占地面積1036畝,職工人數約1600余人。公司行業類別為焦化企業,主要產品為冶金焦。設計生產能力180萬噸/年,實際生產能力180萬噸/年,分兩期建設。
一期工程90萬噸/年焦化技改項目于2001年建成投產,晉政發【2005】13號文核準保留的第一類項目。環評審批時間2000年9月26日,項目竣工驗收時間2006年12月28日。
二期工程90萬噸/年城市氣源焦化技改項目2003年建設,2004年建成投產,晉政發【2005】13號文核準保留的第五類項目。環評審批時間2008年3月6日,項目竣工驗收時間2009年4月20日。
一期工程建設3×45孔JNK43-98型焦爐,配套完善的化產回收設施,廢氣處理設施主要有:煤氣脫硫設施,裝煤、出焦除塵設施。煤氣處理工藝主要采用HPF濕法脫硫,裝煤、出焦過程采用布袋除塵設施。煤氣脫硫設施共有兩臺脫硫塔,處理能力約為5萬m3/小時。裝煤除塵設施約5萬m3/小時,出焦除塵地面站處理煙氣量約22萬m3/小時。廢水處理設施為75立方米/小時A2/O生化處理站一套,產生的污泥全部配入精煤煉焦,處理后的廢水回用于熄焦,不外排。廢氣排放口污染物為連續排放的焦爐煙囪兩個和裝煤出焦地面站污染物間斷性排放筒一個。化產工段粗苯管式爐排放筒一個,硫胺干燥排放筒一個,冷鼓洗凈塔排放筒1個。
二期工程3×49孔JNK43-98D型焦爐。配套完善的化產回收設施。廢氣處理設施主要有:煤氣脫硫設施,裝煤、出焦除塵設施。煤氣處理工藝主要采用HPF濕法脫硫,裝煤采用側導式除塵設施,無排放口,出焦過程采用地面站布袋除塵設施。煤氣脫硫設施共有兩臺脫硫塔,處理能力約5萬m3/小時,出焦除塵地面站約26萬m3/小時。廢水處理設施為45m3/小時A2/O的生化處理站一套,產生的污泥全部配入精煤煉焦,處理后的廢水回用于熄焦,不外排。廢氣排放口污染物為連續排放的焦爐煙囪兩個和出焦地面站污染物間斷性排放筒一個。化產工段粗苯管式爐排放筒一個,硫胺干燥排放筒一個,冷鼓洗凈塔排放筒1個。
二、企業自行監測開展情況簡介
(一)公司開展方式為委托監測。
(二)我公司自行監測任務委托山西美錦環保咨詢服務有限公司進行監測。
三、手工監測方案
(一)廢氣監測方案
1、廢氣監測點位、監測項目及監測頻次
廢氣主要排放源、廢氣排放口數量、監測點位、監測項目及監測頻次見表1。
表1 廢氣污染源監測內容一覽表
污染源名稱 | 監測點位 | 監測項目 | 監測頻次 | 測試要求 |
有組織廢氣 | ||||
一廠1、2#焦爐 | 焦爐煙囪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 | 每周1次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每月1次 (顆粒物)
每季1次 (其它項目) | |
一廠3#焦爐 | 焦爐煙囪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 | ||
二廠4、5#焦爐 | 焦爐煙囪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 | ||
二廠6#焦爐 | 焦爐煙囪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 | ||
一廠1、2、3#焦爐 | 出焦地面站 | 二氧化硫、顆粒物 | ||
一廠1、2、3#焦爐 | 裝煤地面站 | 二氧化硫、苯并芘、顆粒物 | 在布袋除塵器前分別安裝出焦、裝煤自動翻板,出焦、裝煤時自動切換。 | |
二廠4、5、6#焦爐 | 出焦地面站 | 二氧化硫、顆粒物 | ||
一廠粗苯管式爐1個 | 管式爐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 | ||
一廠冷鼓洗凈塔1個 | 冷鼓洗凈塔 | BaP、氰化氫、酚類、非甲烷總烴、氨、硫化氫 | ||
一廠硫銨干燥 | 硫銨干燥 | 顆粒物、氨 | ||
二廠粗苯管式爐1個 | 管式爐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 | ||
二廠冷鼓洗凈塔1個 | 冷鼓洗凈塔 | BaP、氰化氫、酚類、非甲烷總烴、氨、硫化氫 | ||
二廠硫銨干燥 | 硫銨干燥 | 顆粒物、氨 | ||
一廠、二廠脫硫再生塔3個 | 脫硫再生塔 | 氨、硫化氫 | ||
一廠、二廠精煤破碎2個 | 精煤破碎 | 顆粒物 | ||
無組織廢氣 | ||||
一廠焦爐爐頂(共8個點)、 二廠焦爐爐頂(共8個點) | 在爐頂裝煤塔與焦爐爐端機側和焦側兩側的1/3處、2/3處各設一個測點 | 顆粒物、BaP、硫化氫、氨、BSO | 每季1次 | 采樣高度距爐頂相對高度1.5米。工況穩定,生產負荷達75%以上,且避開檢修期、循環時間及大風天氣 |
廠界無組織 | 廠界設5個測點,上風向設1個對照點,下風向設4個監控點 | 顆粒物、二氧化硫、BaP、氰化氫、苯、酚類、硫化氫、氨、氮氧化物 | 測點高度大于1.5米,記錄氣象參數 | |
監測期間,各項工作工序應正常進行,環保設施運行應正常。生產負荷應≥75%工況要求。 |
2、監測點位示意圖
廢氣污染物監測方法及使用儀器情況見表2。
表2 廢氣污染物監測方法及使用儀器一覽表
序號 | 監測項目 | 監測方法及依據 | 儀器設備名稱和型號 | 備注 |
1 | 二氧化硫 |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HJ/T57-2000 | ZR-3100型煙氣綜合分析儀TH880F(Ⅱ)微電腦平行采樣儀 TH150智能中流量大氣采樣器 721可見分光光度計 | |
環境空氣 二氧化硫的測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 482—2009 | ||||
2 | 氮氧化物 | 固定污染源廢氣 氮氮化物的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 HJ 693-2014 | ||
環境空氣 氮氧化物的測定 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479—2009 | ||||
3 | 顆粒物 |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GB/T16157-1996 | TH880F(Ⅱ)微電腦平行采樣儀 TH150智能中流量大氣采樣器 AUY120萬分之一天平 | |
環境空氣 總懸浮顆粒物的測定 重量法GB/T15432-1995 | ||||
4 | 苯并芘 |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苯并(a)芘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HJ/T40-1999 | TH880F(Ⅱ)微電腦平行采樣儀 TH150智能中流量大氣采樣器 L-2485液相色譜儀 | |
環境空氣 苯并(a)芘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GB/T15439-1995 | ||||
5 | 酚類 |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酚類化合物的測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T32-1999 | TH150智能中流量大氣采樣器 TH-600B煙氣采樣器 721可見分光光度計 | |
6 | 氰化氫 |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氰化氫的測定 異煙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HJ/T 28-1999 | ||
7 | 苯 | 環境空氣 苯系物的測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氣相色譜法 HJ 584-2010 | TH150智能中流量大氣采樣器 7890A氣相色譜儀 | |
8 | 苯可溶物 | 固定污染源廢氣 苯可溶物的測定 索氏提取-重量法 HJ 690—2014 | TH150智能中流量大氣采樣器 十萬分之一天平 | |
9 | 硫化氫 | 亞甲基藍分光光度法 《空氣和廢氣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 第三篇第一章十一(二)國家環保局2003年 | TH150智能中流量大氣采樣器 TH-600B煙氣采樣器 721可見分光光度計 | |
10 | 非甲烷總烴 |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非甲烷總烴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 HJ/T 38—1999 | 氣相色譜儀 | |
11 | 氨 | 環境空氣和廢氣 氨的測定 納氏試劑分光光度法 HJ 533—2009 | TH150智能中流量大氣采樣器 TH-600B煙氣采樣器 721可見分光光度計 |
4、監測結果評價標準
廢氣污染物排放執行標準見表3。
表3 廢氣污染物排放執行標準
污染源 | 序號 | 標準名稱 | 執行標準限值 | 確定依據 | |
有組織 廢氣 | 1 | 《煉焦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6171-2012表5的標準值。 | SO2 | 焦爐煙囪、推焦:50mg/m3 裝煤:100 mg/m3 粗苯管式爐:50 mg/m3 | 一期工程2001年建成投產,焦爐煙囪排氣筒高度90米,裝煤出焦除塵站排氣筒高度26.5米。 二期工程2004年建成投產,焦爐煙囪排氣筒高度95米,出焦地面除塵站排氣筒高度22米。 廠區位于清徐縣清源鎮南約2公里,屬Ⅱ類區。 |
2 | NOx | 焦爐煙囪:500mg/m3 粗苯管式爐:200mg/m3 | |||
3 | 顆粒物 | 焦爐煙囪:30mg/m3 裝煤、推焦:50mg/m3 粗苯管式爐:30 mg/m3 硫氨結晶干燥:80 mg/m3 精煤破碎:30 mg/m3 | |||
4 | 苯并芘 | 裝煤地面站、冷鼓:0.3ug/m3 | |||
5 | 酚 | 冷鼓:80 mg/m3 | |||
6 | 氰化氫 | 冷鼓:1.0 mg/m3 | |||
7 | 硫化氫 | 冷鼓:3.0 mg/m3 脫硫再生塔:3.0 mg/m3 | |||
8 | 非甲烷總烴 | 冷鼓:80 mg/m3 | |||
9 | 氨 | 冷鼓:30 mg/m3 硫氨結晶干燥:30 mg/m3 脫硫再生塔:30 mg/m3 | |||
無組織 廢氣 | 7 | 《煉焦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6171-2012表7的標準值。 | 顆粒物 | 焦爐爐頂:2.5 mg/m3 廠界:1.0 mg/m3 | |
8 | 苯并芘 | 焦爐爐頂:2.5 ug/m3 廠界:0.01 ug/m3 | |||
9 | 苯可溶物 | 焦爐爐頂:0.6 mg/m3 | |||
10 | 硫化氫 | 焦爐爐頂:0.1 mg/m3 廠界:0.01mg/m3 | |||
11 | 氨 | 焦爐爐頂:2.0mg/m3 廠界:0.2mg/m3 | |||
12 | 苯 | 廠界:0.4 mg/m3 | |||
13 | 酚 | 廠界:0.02 mg/m3 | |||
14 | 氰化氫 | 廠界:0.024 mg/m3 | |||
15 | SO2 | 廠界:0.50mg/m3 | |||
16 | NOx | 廠界:0.25mg/m3 |
(二)廢水監測方案
本企業廢水實現閉路循環不外排,無廢水排放口。
(三)廠界噪聲監測方案
1、廠界噪聲監測內容
廠界噪聲監測內容見表4。
表4 廠界噪聲監測內容一覽表
點位布設 | 監測項目 | 監測頻次 | 監測方法及 依據 | 儀器設備名稱和型號 | 備注 |
東西各4個,南北各2個,共12個點位。 | Leq | 每季一次 |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5 測量方法 GB12348-2008 | HS6288E多功能噪聲分析儀 |
2、監測點位示意圖
監測點位分布為:東西各4個,南北各2個,共12個點位。分布點位示意圖見廠區平面圖。
3、廠界噪聲評價標準
廠界噪聲執行GB12348- 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二類標準,晝間:60dB(A),夜間50 dB(A)。
(四)企業周邊環境質量監測方案
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及其批復未要求對企業周邊環境質量監測。
(五)手工監測質量保證
1、山西美錦環保咨詢服務有限公司通過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監測資格認定,多人持有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考核頒發的環境監測上崗證。
2、監測分析方法首先采用國家標準方法,在沒有國標方法時,采用行業標準方法或國家環保部推薦方法(盡可能與監督性監測方法一致)。
3、所有監測儀器、量具均經過質檢部門檢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內使用。
4、廢氣監測按照《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HJ/T397-2007)和《固定污染源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技術規范》(HJ/T373-2007)中的要求進行。
5、噪聲監測布點、測量、氣象條件按照《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要求進行,聲級計在測量前、后在測量現場進行聲學校準。
6、現場監測和實驗室分析原始記錄詳細、準確、不隨意涂改。監測數據和報告經“三校”“三審”。
四、委托監測
我公司所有自行監測項目委托山西美錦環保咨詢服務有限公司開展監測。委托監測協議、監測資質、監測人員上崗證書附后。
五、自行監測信息公布
(一)公布方式
1、我公司按要求及時向太原市環保局上報自行監測信息,在市太原市環保局網站向社會公布自行監測信息。
2、我公司企業通過對外網站的方式公開自行監測信息,網址:https://www.qgwszh.com/
(二)公布內容
1、基礎信息:企業名稱、法人代表、所屬行業、地理位置、生產周期、聯系方式、委托監測機構名稱等;
2、自行監測方案;
3、自行監測結果:全部監測點位、監測時間、污染物種類及濃度、標準限值、達標情況、超標倍數、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
4、未開展自行監測的原因;
5、污染源監測年度報告。
(三)公布時限
1、我公司基礎信息隨監測數據一并公布,基礎信息、自行監測方案一經審核備案,一年內不更改;;
2、我公司手工監測數據于每次監測完成后的次日公布;
3、我公司2017年1月底前公布2016年自行監測年度報告。
聯系人 :蘇亮 13935146897